不喜歡吃肉的我,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看上了爪爪。什麼豬爪爪、鴨爪爪、雞爪爪~~~~看起來沒肉的似乎比較容易入我的眼。挺小的時候,就有一種叫泡鳳爪,不是泡椒,只是泡菜。講究的館子裡,端上桌的泡鳳爪還是去了骨的,但是我總不太適應那股味道,怪怪的,像餿掉的一樣。 後來,出去讀大學了,家鄉開始有了泡椒鳳爪,有了椒果然味道就不同了。記得有一年回家前,爸爸問我想吃什麼,我說很想吃泡椒鳳爪。於是,大半夜地到了四川的土地上,就被遞給一袋泡椒鳳爪,我張揚著魔手撕裂著爪爪,三下兩除就幹掉了。 泡椒鳳爪也可謂是上得餐桌,當得零食了。而我也有一本領,吃爪不吐骨頭,可能是喉嚨比較粗吧,呼嚕呼嚕就吃光光了。 這麼香的美食,又不長胖,又美容,怎麼逃得出我的手掌,關鍵還是好做!
雞爪爪 若干, 泡的野山椒 (我在超市買的,兩塊八400克), 泡椒水, 自家泡菜 若干, 花椒 幾顆, 老薑
1爪爪洗凈,再剪掉指甲。做這個步驟的時候,我認真地抓住爪爪一個一個挨著剪,感覺很怪
2燒開水,下爪爪和老薑,煮十分鐘左右
3找一個保鮮盒,放入一部分野山椒,泡椒水(看爪爪量放,如果是一斤爪爪,就可以把那一瓶泡椒和水都用了),花椒,我還將自家做的泡蘿蔔、泡西瓜皮、泡朝天椒,再倒了一些泡菜水合在一起
4取出煮好的爪爪,用冷水洗幾遍,放入裝了材料的保鮮盒中,水要淹過爪爪哦
放在冰箱裡一個晚上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