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
味精是我們最常用的烹飪調味品之一,主要是提鮮功效。但並不是任何菜都需要放味精,有些菜放了味精,反而會破壞口感。
原料
注意:烹飪六類菜不宜放味精
步驟
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,是以糧食為原料,以微生物發酵、提取、精製而成的產品。而人體的味覺器官中存在著胺基酸特異性受體,因而當味精被人們食用後,刺激位於舌部味蕾的胺基酸受體,就能使人們感到可口的鮮味,從而使味精發揮增進食慾的作用,並且誘導消化液的分泌,促進食物的消化吸收。
味精進入腸道被吸收而分解成的谷氨酸,是人體需要的胺基酸之一,參與機體組織的形成與修復,參與各種重要的生理功能。其中,在肝臟中參與糖代謝以及肝臟的解毒過程,降低血液中有毒的氨的濃度;在大腦中參與蛋白質及糖的代謝,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大腦及神經中樞的功能。
味精主要功效是提鮮,但有些情況下卻不宜使用。烹飪六類菜不用放味精:
1、拌涼菜不用放味精。
味精在溫度為80℃—100℃時才能充分發揮提鮮的作用。而涼菜的溫度偏低,味精難以發揮作用,甚至還會直接粘附在原材料上,無味且掃興。如果做涼菜時非要放味精,宜用少量熱水把味精溶解後再拌入涼菜之中。
2、調餡料不宜加味精。
許多人在調餃子餡、春卷餡時,都會放點味精,這樣很不安全。味精拌入餡料後,會一起經過蒸、煮、炸等高溫過程。但是,溫度只要超過100℃,味精就會發生變性。不但會失去鮮味,還會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鈉,危害人體健康。除了不能拌餡,在製作熱菜時,也是要在菜肴即將離火時才能加入味精。
3、炒肉菜不用加味精。
肉類中本來就含有谷氨酸,與菜肴中的鹽相遇加熱後,自然就會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——谷氨酸鈉。除了肉類,其他帶鮮味的食物也沒必要加入味精,如雞蛋、蘑菇、茭白、海鮮等。
4、放醋的菜不能放味精。
酸味明顯,醋加得比較多的菜肴不能加味精。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,而且酸性越大,溶解度越低,鮮味效果越差。所以糖醋裡脊、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肴都不能放味精。
5、味精用咸不用甜。
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,味精的鮮味才能更突出。所以,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,但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,不但不能增鮮,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,並產生一股異味。所以,雞茸玉米羹、香甜芋茸等菜肴中不能加味精。
6、烹飪高湯不用放味精
對用高湯烹制的菜肴,不必使用味精。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、香、清的特點,味精則只有一種鮮味,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。如使用味精,會將本味掩蓋,致使菜肴口味不倫不類。
用味精的注意事項:
作菜使用味精,應在起鍋時加入。因為在高溫下,味精會分解為焦谷氨酸鈉,即脫水谷氨酸鈉,不但沒有鮮味,而且還會產生輕微的毒素,危害人體。
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,並不是多多益善。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,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.033%,在使用時,以1500倍左右為適宜。如投放量過多,會使菜中產生似成非成,似澀非澀的怪味,造成相反的效果。世界衛生組織建議:嬰兒食品暫不用味精;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攝入量不要超過6克。
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,在 70 C~ 90 C時溶解最好,鮮味最足,超過100C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,超過130C時,即變質為焦谷氨酸鈉,不但沒有鮮味,還會產生毒性。對燉、燒、煮、熬、蒸的菜,不宜過早放味精,要在將出鍋時放入。